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青岛这些人员和场所被处罚!

发布于: 2022-08-11 阅读量: 1371 次

面对当前复杂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防控工作容不得丝毫懈怠,可就在大家万众一心携手抗疫之际,仍有极个别人无视疫情防控规定,拒不执行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对自身及公众安全不负责任,结果受到了严厉的行政处罚。

近日,莱西市公安局又依法处置了7起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案件,7名违法人员和场所被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案例1

2022年6、7月份的一天,李某在莱西市院上镇开设的某美容店内,未按照规定要求查验场所码及七天行程码,违反了疫情防控规定。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李某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2

2022年6月份的一天,周某利在莱西市院上镇经营的宾馆内,未查验入住客人场所码及七天行程码,违反了疫情防控规定。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周某利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3

2022年8月,姜山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莱西市姜山镇某酒店内未按规定张贴青岛一码通场所码,且无人查验场所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该酒店罚款贰佰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4

2022年6、7月份的一天,宋某在莱西市院上镇开设的足道按摩店内,未按规定查验场所码及七天行程码,违反了疫情防控规定。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宋某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5

2022年8月,姜山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莱西市姜山镇某超市未按照规定将青岛一码通场所码张贴在明显位置,且未做到每位顾客扫码进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该超市罚款贰佰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6

2022年8月6日,李权庄派出所民警在对姜山镇某足道足疗店清查期间,发现该店没有履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对进店顾客进行扫码、登记,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该足道足疗店罚款贰佰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7

2022年8月,姜山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莱西市姜山镇某麻辣烫店未按照规定让每位顾客扫码进入,且无人查验场所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该店罚款贰佰元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在疫情防控期间,广大市民都应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积极测温、扫码、核酸检测和正确使用场所码,这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疫情防控面前,不容心存侥幸。公安机关将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厉打击、绝不手软。希望人人能守好每一道疫情关卡,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转自:半岛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