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沽河省级生态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于: 2022-12-29 阅读量: 1597 次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现将《青岛大沽河省级生态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环评》)有关环境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一、《青岛大沽河省级生态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述

规划名称:青岛大沽河省级生态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

规划范围:东起大沽河、西至少海大道、站前大道、交大大道及滨海路,北起兰州东路及扬州路、南至青兰高速及胶州湾海域,总规划面积32.82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2022-2035年,分为二期。

二、规划实施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

(1)废气:本规划实施后,度假区供热采用集中供热,小型燃气锅炉进行供热等,小型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餐饮服务设施饮食油烟采用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2)废水:度假区废水经管道收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会对区域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3)噪声:通过对规划区的合理布局及采取各种降噪措施后,本区域声环境质量可满足标准要求。

(4)固废:规划区产生的固体都能够得到合理处置。

(5)生态:规划实施使土地利用性质有一定改变,但规划区内将建设各种绿地改善生态环境。

三、环境影响减缓措施要点

针对建设期和运营期的不同特点,从大气、水、噪声、固体废物以及生态保护等方面提出了行之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使各种污染物的排放满足国家有关排放标准限值的要求。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经综合论证,规划实施中,通过认真贯彻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理念,切实落实各项环保治理措施,规模与布局具有环境可行性。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文档的方式和途径

电子版报告获取方式:

公众可在链接:https://pan.baidu.com/s/1rJSYIIHW6–Nllin2emoFw?pwd=4113提取码:4113,下载全文。

建设单位查阅地址:青岛市胶州市香港路1号

环评单位查阅地址:青岛市李沧区京口路23号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公众可对规划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提出建议或意见。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规划范围内及规划周边的居民等可能受影响的个人和单位。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来电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反馈给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

(1)规划组织单位

单位名称:青岛市大沽河省级生态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地址:青岛市胶州市香港路1号

电话:85269902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评价单位:青岛启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884962313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1)电子版公众意见表,提交邮箱:qichenghuanjing@126.com;

(2)纸版公众意见表,提交青岛市大沽河省级生态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办公室。